【熱水淋子女】主婦涉熱水淋子女求情指照顧感壓力 稱已獲子女原諒望輕判盡快團聚
發布時間: 2021/04/28 12:49
最後更新: 2021/04/28 12:59
37歲主婦疑不滿7歲兒子吃飯太慢,而向他淋熱水,兒子推開水杯時被熱水濺到,主婦又涉與丈夫於電話上爭執時,直播向10歲女兒頭部淋熱水以要脅丈夫,以及向兒子背部潑熱水。主婦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3罪,代表律師今(28日)求情指因女兒和兒子分別患有讀寫障礙和過度活躍症兼自閉症,以致她照顧子女時承受巨大壓力,但強調子女已原諒被告,冀獲輕判以盡快一家團聚。案件押後至5月4日判刑。
辯方今求情時指,被告的最大求情因素是她及早認罪,反映她有真誠悔意。辯方又引述被告的精神報告指,被告年幼時長期受校園欺凌,這些不愉快經歷改變了她的人生,令她害怕交朋結友,變得內向和感到無助。
辯方又指被告與丈夫的父母相處欠佳,後來被告因懷孕而與丈夫結婚,卻沒有親友出席其婚禮。至於被告的婚後生活,辯方指經濟問題是夫婦之間爭拗的導火線,丈夫收入不多,卻要支撐一家四口的生計,被告每天只可花100元照顧一家四口的三餐,被告因此對自己非常節儉,多年來沒怎麼為自己添新衣,但卻會毫不猶豫地為子女買新衣服。而被告雖然本身健康不太好,但仍會為子女好而選擇餵母乳。
辯方又指被告的女兒患有讀寫障礙,兒子則患有過度活躍症和自閉症,因此需要被告的額外照顧。辯方形容兒子長期非常活躍,亦不時惹麻煩,被告為照顧兒子而筋疲力盡。辯方又指被告除了要照顧子女,亦要照顧丈夫這個「大細路」,尤其丈夫轉職為自僱司機後,被告經常鼓勵丈夫多接工作,但丈夫卻終日在家打機和午睡。
辯方又指精神科報告指出,被告對照顧子女過度負責,所有家務的重擔的落在被告身上,報告又指被告於本案前從未向子女使用過分暴力。法官聞言即指,被告早於2017年已有虐待女兒的前科,精神科醫生或對此事不知情。
辯方又指被告事後已非常後悔,亦不願子女要出庭作供,希望可盡快與子女團聚,而最重要的是子女亦已原諒被告,子女亦非常期待被告回家。辯方指被告因本案而與子女分開逾1年,已受到教訓,為了子女的福祉和利益,家庭中始終需要母親。
辯方又指被告的心理報告指出,被告的重犯風險屬中度,但家庭輔導的介入可有助處理家庭糾紛。法官質疑被告向心理醫生所稱的事發經過與案情有異,辯方解釋被告於案發時不滿兒子吃飯太慢,而兒子則指是水太熱,被告因此才從熱水壺倒出熱水,讓兒子知道何謂熱水。
法官質疑被告並不需要這樣教兒子,而且她更曾要求丈夫打兒子。法官又指被告曾解釋她第二次犯案的經過,是為了喝水讓自己冷靜一下,但法官質疑要喝攝氏80度的熱水來冷靜,說法並不合理。
辯方又指女兒亦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並於信中指「依家無咗媽咪,我啲成績退步咗,老師話我成績會由Band 1變成Band 2」。事發後擔當子女監護人的姑母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辯方指姑母於信中指,在她接手照顧子女前,完全沒有想像過是如此艱辛,尤其是兒子的情況更使她筋疲力盡,姑母表示開始明白被告的壓力。
辯方續指今次事件後,被告的丈夫已醒覺,變得成熟,希望可重建家庭。惟法官聞言指丈夫似乎沒多大作用,因為即使他在家,亦無法阻止被告傷害子女。辯方指即使被告干犯了嚴重罪行,為了小朋友的福祉,希望法官輕判,讓被告早日與家人團聚。
法官聽罷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下午判刑,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
涉案被告早前承認普通襲擊、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企圖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3項控罪。控罪指被告分別於2020年2月10日及12日,於沙田單位內襲擊和非法及惡意對7歲兒子X加以嚴重傷害,控罪又指被告於2月12日,企圖非法及惡意對10歲女兒Y加以嚴重傷害。
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2月10日當天在家中,不滿兒子吃飯太慢,遂要求丈夫打兒子,否則她會以熱水燙兒子,丈夫遂以玩具打了兒子一下,被告卻從電熱水壺中倒出一杯約攝氏80度的熱水欲淋向兒子,丈夫嘗試阻止,兒子亦有反抗,糾纏期間兒子的面部及額頭被熱水濺到,被告更嘲笑稱「依家屋企有個鍾無艷」。
兩天後,被告與丈夫通電話時,就財政問題起爭執,被告於是倒出熱水,更以視像通話向丈夫直播以熱水淋向女兒的頭部,期間一對子女均被熱水燙傷,其中兒子背部被二級燒傷,女兒的頭皮亦有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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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